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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张伟)记者25日从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贵州全省检察机关积极主动作为,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深入推进新型毒品犯罪全链条打击质效。
数据显示,2022年以来,贵州全省检察机关起诉涉新型毒品犯罪案件71件109人,对新型毒品犯罪发现的社会管控问题制发检察建议,有效推进新型毒品违法犯罪的打击和防治。
随着禁毒形势向好,犯罪分子将更多的注意力放在管控难度较大的新型毒品上。相对于鸦片、海洛因等从毒品原植物中提取的传统毒品而言,新型毒品主要是指通过化学方法合成的致幻剂、兴奋剂类毒品。
从贵州全省检察机关办案情况反映,除常见的甲基苯丙胺类、氯胺酮类、卡西酮类、芬太尼类、合成大麻素类等新型毒品之外,近些年贵州省内还出现了“相思树皮”(二甲基色胺)、“邮票”(麦角酸二乙基酰胺)、聪明药(哌醋甲酯)等新型毒品犯罪案件。
官方表示,相较于传统毒品,新型毒品的危害更加严重:新型毒品直接作用于人体中枢神经系统,具有更强的成瘾性;具有更严重的伤害性,会对人的神经系统造成长期、永久的伤害;具有更大的迷惑性,让普通人难以辨别;易衍生新犯罪,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新型毒品功效,进行强奸、猥亵、抢劫等犯罪活动。
此次发布会上,贵州省检察院对外发布了6件打击毒品犯罪的典型案例。其中,“吴某某走私、贩卖毒品、洗钱案”“李某某走私、贩卖毒品案”系检察机关依法办理的新型毒品犯罪案件。“李某某走私、贩卖毒品案”,毒犯将新型毒品营销成聪明药,误导学生家长购买。“吴某某走私、贩卖毒品案”中,购买人员将新型毒品用于迷奸等违法犯罪活动。
为加大对新型毒品犯罪的打击,贵州全省检察机关加大立案监督,主动提前介入,注重引导公安机关查清新型毒品来源、消费对象和市场认知,注重全面取证,全链条打击新型毒品犯罪;加大会商研判,注重对涉新型毒品全链条犯罪行为的入罪研究、确保依法全链条惩治,贵州省检察院已与相关部门联合制定出台办理毒品犯罪案件的会商工作机制,对新型毒品案件的会商研判将更加常态化、规范化;积极延伸司法办案效果,在办案中注重发现社会管理方面的薄弱环节和漏洞,以检察建议的形式督促整改,坚持“标本兼治,预防为主”,注重强化全方位的禁毒宣传,提升民众识毒拒毒防毒意识。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马涛说,2023年下半年,贵州省检察院将结合贵州毒品犯罪情况,制定包括新型毒品犯罪案件在内的毒品犯罪案件备案审查制度,切实加大对新型毒品违法犯罪的分析研判,提高新型毒品打击力度和预防工作精准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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