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珠海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最新消息
保障性安居工程主要包括保障性租赁住房(简称“保租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简称“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同于公共租赁住房,是住房保障体系中全新的内容,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主要是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保租房与公租房有三个方面的不同:
一是性质不同:公租房是国家基本公共服务范畴,由政府承担保障责任。保租房是普惠性公共服务,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社会力量参与建设保障。
二是保障对象不同:我市公租房保障对象共六类,分别是低收入住房困难、其他低收入住房困难、住房困难、专业人才、新就业职工和异地务工人员类,且优先保障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保租房保障的对象是城镇无房新市民、青年人,不设收入门槛。
三是责任主体不同:公租房由政府提供实物配租或发放租赁补贴;保租房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主要由市场主体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
在保障性租赁住房方面,我市在全省率先印发保障性租赁住房系列政策,为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提供政策指引,鼓励社会力量共同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共同解决我市新青年、新市民的住房问题。其中,利用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可将产业园区中工业项目配套建设行政办公及生活设施的用地面积占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例上限由7%提高到上限15%,建筑面积占比由15%提高到上限30%,提高部分主要用于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鼓励将产业园区中各工业项目的配套比例对应的用地面积或建筑面积集中起来,统一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并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按需配建公共服务设施,满足园区产业员工多样化居住需求。
▲东澳岛南沙湾片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效果图
目前全市在建保障性租赁住房11531套,已建成11824套。其中,香洲区将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区十大民生实事任务之一并列入重点督查事项。目前,香洲区已选址凤山TOD小镇、杨匏安纪念学校东侧以及南屏十二村原粮库等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建成后预计可提供1720套保障性租赁住房。此外,香洲区加强宣传社会主体参与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优惠政策,调动社会主体建设保障性住房积极性,得到了三威实业(珠海)有限公司、珠光集团、上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及里神前村集体等社会主体的响应,上述企业共筹集到保障性租赁住房946套。
▲凤山TOD小镇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效果图
在公共租赁住房方面,2022年印发了《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公租房政策措施的通知》,在各区审核经验已成熟、通过联网核查已实现的情况下,公租房资格审核流程实行“两级审核两级公示”,即街道办事处受理初审并公示——各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复核并公示。同时各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根据区域市场租金、轮候家庭数量以及财政承担能力等情况调整租赁补贴发放标准,逐年提高准入标准,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2022年我市低收入、其他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类别收入准入保障标准分别由上一年人均1709元/月、2924元/月调整为人均1770元/月、3212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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